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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局拒绝刘晓波保释申请
日期:
7/3/2009 8:38:43 AM
发表人:
自由亚洲电台
中国当局拒绝刘晓波保释申请
中国著名异见学者刘晓波的辩护律师向本台表示,刘晓波的取保候审申请,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正式拒绝。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采访报道
图片:零八宪章(维权网)
因起草、联署《08宪章》,中国著名的异见学者刘晓波日前被中国政府正式批准逮捕。7月2日,刘晓波的辩护律师丁锡奎通过电话向自由亚洲电台表示,为刘晓波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已在前一天被北京市公安局正式拒绝。丁律师表示,正式的拒绝文书显示,官方担心,保释刘晓波将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是昨天, 文书的意思就是不予批准律师提出的取保候审的申请,理由就是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在侦查阶段,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 律师是看不到任何案件材料的, 这就是大陆法律不一样的地方”。
本台记者就此致电北京市公安局,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不愿对此发表任何意见。而市公安局对外宣传部门的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著名学者刘晓波因与国内300多位学者在去年12月10日的“国际人权日”联署发布《零八宪章》,随即被当局处以“监视居住”。北京的莫少平律师就公安机关公然违法延长监视居住期等问题,曾多次代表刘晓波进行交涉。但在刘晓波被捕后,北京警方以莫少平律师同为《零八宪章》的签署人为由,阻挠莫少平继续出任刘晓波的辩护律师。莫少平律师向本台表示, 目前官方主要是就两项所谓的 “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 指控,对刘晓波进行调查:
“在会见刘晓波之后, 初步了解到, 现在官方实际上是围绕着两个方面对刘晓波所谓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一个是所谓的‘零八宪章’的问题,一个是所写的文章里面认为有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莫少平律师指出,无论是起草《零八宪章》还是发表相关的政见文章,都属于公民言论自由范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力,对刘晓波触犯法律的指控不能成立:
“无论是‘零八宪章’, 还是刘晓波本身二十多篇文章,都是一个公民言论自由的表述,这个权利, 言论自由, 表达自由也是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个基本权利,不认为他的这个行为构成犯罪!”
中国政府正式批捕刘晓波之后,国际人权组织和社会团体纷纷对此予以关注和谴责。美国国会议员近日提出议案,呼吁中国政府放弃专制,推行民主政治改革,并尽快无罪释放刘晓波。《零八宪章》的签署人之一、独立中文笔会副会长江棋生表示,刘晓波的遭遇,反映出中国现行的专制制度,阻碍了《宪法》对公民正当权利的保障:
“中国政府现在实行的这个制度,它并不是宪政民主制度,给言论设置了民主国家所没有设置的禁区。宪法上是写上了言论自由,但是它这个言论自由其实是打了折扣的,你的言论不涉及任何暴力, 同时也给你添加了一个叫‘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样一个罪。”
江棋生还强调,《零八宪章》代表了当代中国知识分子追求宪政民主的方向,他们也将为此以牺牲人身自由的代价进行抗争:
“中国当局事实上是拒绝现在的宪政民主制度;那么我们中国的民间, 中国的知识分子,有些有正义感、有良知的、有勇气的人,因为捍卫争取自己的言论自由,只能为此连人生自由都不得不搭进去这样一个代价。我想我们必须要付出, 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捷径。”
现年53岁的刘晓波,在经历了长达7个月的警方“监视居住”后,于今年6月23日,被中国政府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准逮捕。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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