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热爱和平民主的人们联合起来 ! 为实现民主中国而奋斗 ! 民 主、自 由 、公 平、法 制、人 权、富 裕 !
您当前的位置为:
首页
- - >
重要内容
中国刑诉法草案允许“秘密拘捕”
日期:
3/9/2012 11:49:29 AM
发表人:
BBC
中国刑诉法草案允许“秘密拘捕”
公众担心,警察将有让人“被失踪”的法律权利。
中国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星期四(3月8日)听取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有关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王兆国说,刑诉法草案重点完善了逮捕、监视居住的条件、程序和采取强制措施后通知家属的规定。
去年出台的刑法修改草案显示,拘捕嫌疑人有两情况可不通知家属:“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
该草案因此引起法律学者的关注和担忧。维权律师高智晟、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等都曾遭遇“被失踪”。曾被软禁在家的活动人士胡佳称这个条款为“克格勃条例”。
刑事诉讼法草案二审稿虽然对警察的权利进行了一定限制,但仍允许他们秘密拘捕嫌疑人。
修正案草案
秘密拘捕对象被限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因通知可能有碍侦查。
观察人士指出,此规定可能被用于打击异见人士。
根据中国现行刑诉法规定,拘留、逮捕嫌疑人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把拘留、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家属。
不过,“有碍侦查”情形的界限比较模糊。因此,“不通知”家属的情形一直备受关注。
官方新华网引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说,此次提请大会审议的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采取逮捕和指定监视居住措施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都应当通知家属。
同时,此次修正案草案缩小了拘留后因有碍侦查不通知家属的范围。
【 字体:
大
中
小
】
中国民主党 主席:王军
China
Democracy
Party
Chairman: Wang, Jun
地 址:
41-25 Kissena Blvd. FLR 1 #110, Flushing, NY 11355 USA
Website:
http://www.cdpwu.org
http://www.cdpwu.org/en
Tel: E-mail: cdpwu1998@gmail.com
cdpwu@yahoo.com
(yahoo邮箱密码被盗请勿使用)